【适用范围: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这样缴费!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渠道:维持不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10月11日)
一、养老、失业、工商保险缴费时间:
自2021年10月起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每月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月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次月1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二、医疗、生育保险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每月缴费时间仍然为11日-22日17:00前(如遇节假日调整,以医保和税务部门通告为准)。
三、、建筑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建筑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参保登记和应征计划核定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缴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
缴费单位在完成参保登记和应征计划核定后,在税务部门窗口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