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
2.申请前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
3.不具有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4.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三、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符合条件的,一个工作日内换发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发改价格 【2004】2831号)
五、办理地点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叠彩交警大队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叠彩区环城北一路3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场路交警大队
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正通路6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七星交警大队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8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