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流动系数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包括流动性不足和过剩风险。流动性不足风险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超过85%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不能及时满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资金需求的风险。流动性过剩风险指个贷率在85%以下。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过剩,即个贷率低于85%,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1.合理配置结余资金不同期限的存款结构,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2.充分运用结余资金调度规则,发挥资金杠杆调节作用,大力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
3.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门槛,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当个贷率低于80%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即个贷率超过85%,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分三个级别实施响应措施。
(一)一级响应:个贷率在85%(含)—90%之间
1.关注资金流量、流向和流动速度,监控住房公积金业务各项指标的发展趋势,发布预警信息。
2.启动资金筹措方案,提前兑付定期存款、利用法人账户透支、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流动性贷款等融资工具筹措资金。
3.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除湖北省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暂缓办理。
4.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近6个月内就同一套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暂缓办理。
5.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优先满足缴存公积金职工首套刚需住房需求。
(二)二级响应:个贷率在90%(含)—95%之间,在实施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启动二级响应措施。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9倍。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暂缓依据收件单、备案合同等方式发放贷款。
3.控制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频次、提取金额、提取还款顺序等。
(三)三级响应:个贷率在95%(含)以上,在实施一、二级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启动三级响应措施。
1.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8倍。
2.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规模控制措施,优先保障职工首套刚需购房需求。
3.暂缓办理商转公业务。
4.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