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学期无锡市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说明
1、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除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其项目与公办学校一致。
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和项目自主制定。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4、根据《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锡政规[2018]1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锡财教[2018]2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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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教育收费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咨询电话:8182503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6878900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江阴市、宜兴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由江阴市、宜兴市公布。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