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退休人员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1、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青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或《退休证》原件;
4)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青海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原件;
5)提取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提取期限
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无需提供资料,可通过“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办理。
4、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提取情形,携带提取所需资料至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初审合格后,经办人员进行收件扫描,上传至省中心审批。
2)省中心对受委托银行上传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批。
3)审批通过后,省中心以直联方式支付至提取人收款账户。
5、办理银行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