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将机动车开到报废车拆解公司;
2、拆解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无误后收车;
3、拆解公司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车切割、照相、开具报废车回收证明;
4、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解体照片、报废车入库凭证、报废汽车回收证、车牌到车管所卡子湾办公区综合业务大厅办理注销手续。
注意:如果车主未依法办理旧机动车注销登记或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的,将停办车主新购置的机动车登记业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中心电话:0991-31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