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武汉公积金低收入提取几次?
答:1、职工及配偶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用于住房类消费; 2、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个人账户内余额的一半。
问:低收入职工住房类提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1)职工月收入以公积金系统中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交基数为准;
(2)已婚职工只有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核定提取公积金职工月缴交基数应在1900元以下(含),方可提取公积金;
(3)办理低收入提取,若符合其它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需在低收入提取满12个月后方能凭相关提取资料办理?;
(4)职工家庭办理其它住房消费类提取后,符合低收入提取条件的,须在住房消费类提取终止满12个月后办理;
(5)提取人申请提取当月距最后汇缴月不大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