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禁忌症包括以下几种: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特定人群的接种建议:
1、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2、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哺乳期女性,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4、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
5、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