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女职工怀孕期间,医保缴费中断过,是否还能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单位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未按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的待遇。
第二,因单位原因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欠缴费期间,女职工是暂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缴清所有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其女职工是可以恢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拓展信息: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乌政办〔2006〕167号)逾期3个月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间断,不允许补缴。这里说的'及时缴费'就不存在此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