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门诊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待遇期内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时按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结算时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个人垫支或来回跑路报销。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待遇享受年度。
2.年度内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累计为在职人员700元,退休人员500元。
3.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政策向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退休人员一级(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4%,68%和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