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女职工享受顺产2900元/人,剖腹产3900元/人的生育医疗待遇,企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妇女享受顺产1000元/人、剖腹产1750元/人的生育医疗待遇。女方未就业、男方职工如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享受顺产1450元/人,剖腹产1950元/人的生育医疗费用。
拓展消息:新疆产假时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是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也就是说产假为15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