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每年供热初期因供热系统调试,排气等原因,用户反映供热问题比较集中,为确保供热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市建委供热办公布了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的热线电话。
供热办提醒广大热用户
一、供热初期发现供热设施漏水,暖气不热
应先向所属供热站点、供热单位反映,以便供热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调试。
同时,市供热办要求供热单位,对于用户投诉要及时处理,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及时掌握供热运营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提高服务的时效性,杜绝无人接听,无人回复,无人解决等现象发生。
二、供热站点或供热单位未能及时处理的问题
可以向区供热办反映。各区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对供热单位的投诉电话运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