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转移
网上业务办理材料:
(1)若原单位有网上业务,转入单位开具接收函(盖公章),写明转移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缴存银行名称,职工可将接收函交给原单位在网上直接办理转移。
下线业务办理材料:
(2)若原单位未开通网上业务,转移职工或者原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至原单位缴存银行办理转移业务:
1、转入单位开具接收函(盖公章),写明转移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缴存银行名称;
2、转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凭证上职工本人签字且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3、转移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代办同时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