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孩子出生在2021年10月,因未及时落户,等到去年12月参保缴费时已经无法参保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所以只为孩子参保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这种情况下,还能追溯报销吗?
根据《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乌医保〔2021〕29号)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将新生儿纳入医保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乌人社办〔2017〕136号)文件执行,既新生儿1周岁内可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后即可按规定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孩子在2021年度存在就医费用,可前往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新生儿补缴业务,医保分中心将孩子2021年补缴金额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监护人即可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线上补缴,补缴金额到账后即可前往就医医院进行追溯报销。
如果是2022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出生90天之后参保缴费按照正常居民参保执行。具体可拨打0991-468062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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