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应提交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2.贷款申请人信用报告(已婚的还应提供配偶的信用报告)
3.各类人员对应的身份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应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提供材料);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应持有持有人社部门认定核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提供材料);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复员、转业、退役证件;
(4)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5)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持有毕业证(免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聘用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需提供在剩产能单位在职或失业相关材料;
(7)返乡创业农民工需提供户口本及以下转移就业经历凭证之一: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合同、工作发放单据或个人转移就业承诺书等;
(8)网络商户需提供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累计交易额不低于1万元)截图;暂未工商注册的网络商户,还需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免提供材料);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持有《广西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手册》(免提供材料)。
申请额度:
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