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档案接收联络信息
接收单位: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接收人:档案部
邮编:110041
联系电话:024-22531302
怎样办理毕业生档案转出?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调档函原件或具有档案保管权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调档案函原件调取档案。改派到沈阳市域外的毕业生,可持身份证原件、改派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取档案。
档案业务可否他人代办?
档案业务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业务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