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始征缴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
一、缴费标准: 320元/人·年
二、缴费范围:永登县城乡居民和在永登县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员
三、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流程
按照先参保登记、再缴费的流程进行。
1.续保人员:2021年度已在本地参保的,在确认参保身份信息正确的情况下直接缴费。
2.断保或新参保人员(2021年未参保人员、新生儿、新迁入人口):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
3.新生儿:①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② 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五、资助政策
1.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政策,由医疗救助资金代其缴纳参保费,个人不再缴费。
2.农村低保一、二、三、四类保障对象、按照“先缴费、后资助”的原则,先按照普通居民全额缴费,后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农村一、二类低保资助标准为220元,三、四类低保资助标准为160元)。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实施定额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160元。
4.脱贫人口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继续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00元。
5.多重身份参保人的参保资助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补助,不得重复资助。
六、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若有误请及时联系县医保局、各镇政府政务大厅城乡医保服务窗口予以更正,确保及时缴费。
2.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不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3.为防止参保信息有误,预留纠错时间,请广大城乡居民务必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享受。
永登县医保局咨询电话:6412152
永登县税务局咨询电话:642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