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创业证年检(对象+地点+内容)

地方特产2022-03-21 11:30:00佚名

南京就业创业证年检(对象+地点+内容)

  《就业创业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1.进行失业登记和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登记的持证人员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到本市居住地)的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参加年检。

  2.持证人员基本情况有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信息。

  3.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人员,就业状态、就业形式发生变化的,应当进行就业登记变更或就业登记注销。

  4.失业人员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或逾期未参加年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

  年检的主要内容是

  更新年检对象的基本情况,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愿望、培训愿望,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状态和就业形式等情况。年检对象应向经办机构准确提供以上信息。

  注意: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待遇。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凭《就业创业证》享受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享受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应当出具享受人本人的《就业创业证》。

本文标签: 年检  人员  失业人员  灵活  户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