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流程
办理流程:
女职工怀孕五个月内→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定点医疗机构围产期保健→定点医疗机构生产→生育后四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报销、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注: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环节。
办理时间:
1、生育后四个月内每月25日—30日将有关材料报市医疗保险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
2、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22日带个人医疗保险卡到市医疗保险中心三楼大厅财务科领钱。
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所有费用请用现金结算,刷医保卡不予报销。
报销地点
中原分局
地址:伊河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二七分局
地址: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东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