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公证办理指南
法定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此项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包括放弃继承权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在外地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亲属情况证明材料(含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还应提供其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及房产查档材料、存款凭证、股票等
6.放弃继承权,本人应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在外地不能到场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