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保险办理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27 13:10:05未知

郑州市失业保险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郑州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程序及应携带资料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管理范围,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登记资料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登记工作。

  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通过审核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河南省用人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基金审检证》,同时通过数据库建立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有关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编号归档管理。用人单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标注失业保险项目。

  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未通过审核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说明原因。

  参保登记应携带的资料

  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应当携带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失业保险登记表》(表2-1)、《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申报表》(表2-2)及电子表格;

  (四)财务月(年)报表、劳动情况月(年)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已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在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  参保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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