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险异地就医所需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27 14:00:16佚名

天津生育保险异地就医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除上述材料外,相应人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异地安置人员:本人异地户口簿原件(一份);

  ②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不需要提供单位外派证明有关材料,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为参保职工办理;特殊情况,参保职工本人办理的需做出书面承诺(一份,见附件),并明确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职工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

  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租赁合同(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可以证明参保人异地居住的相关材料原件(一份);

  ④异地分娩人员:夫妻双方在本市无直系亲属回原籍分娩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金医宝手机app办理异地分娩)。

本文标签: 异地  原件  参保  人员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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