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方式:
(一)线上渠道。“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线上渠道。
(二)签约扣费。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三)柜台缴费。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四)其他代收。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代收。
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