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金】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提醒: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当月不存在单位参保缴费。
领取标准:
2280元/月
【失业金线下办理地点】
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户口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相城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工业园区:社保中心各基层办事处
吴江区: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社保服务大厅
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常熟市:各镇(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和各区镇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