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医保政策:
1、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城乡参保人员
2、毕业前已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毕业年度大学生
在我市就业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初次参保12个月待遇等待期的限制。
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不是也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呢?
自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保险年度内,无法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举两个例子
例子1:小张(25岁),具有成都市户籍
小张在2020年集中筹资期还未就业,参加了2021年的城乡居民医保,那么2021年一整年都处于待遇有效期,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若2021年4月,小张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始在成都某公司上班,公司从4月开始给小张买城镇职工医保,那么从4月起,小张就能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不需要等到连续不间断缴纳12个月后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例子2:菲菲(22岁),成都市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菲菲将在2021年7月从成都某大学毕业,2020年集中筹资期随学校参加了2021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儿童档),那么2021年一整年都处于待遇有效期,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儿童档)待遇。
若2021年9月,菲菲在成都市找到了第一份正式工作,开始在公司上班,公司从9月开始给菲菲买城镇职工医保,那么从9月起,菲菲就能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不需要等待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