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理】
流动人口在到达本市三日内,持以上申请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窗口办理,公安机关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当场发放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按属地管辖原则《流动人口居住回执单》是由信息登记的镇街打印,回执上没有显示领证时间)。
办理时效: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现场发放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办事窗口:
居住地所在镇街的市民服务中心、派出所或警务区的居住证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0769-22835915
【线上办理】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操作方法: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
第三步,根据个人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按照指引进行办理。办理的业务包括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领、换领居住证以及居住证办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