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保办理流程
1、个人缴费窗口新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两个月以内的人员,还需携带《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
到社保分中心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
2、新参保人员凭社保分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现金缴费或在分中心POS机刷银联卡缴费;
3、新参保人员持缴费凭证,到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咨询电话:12333
单位参保办理流程: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几类人员缴费说明:
1、用人单位录用在本市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到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为录用人员办理《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申报缴费后,通知职工去办理社会保障卡。
2、用人单位录用在本市曾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由原单位携带转出职工的《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转出社保分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现用人单位携带转出社保分中心审核完毕的《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增员审批材料,到转入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