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役军人优待证功能
(一)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相关合作银行共同制作,优待证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
优待证关联的个人银行账户按相关规定管理。
合作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金融功能相关的服务管理,配合做好优待证服务管理及优待项目拓展等工作,为持证人提供优先优惠等优待服务。
(二) 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国家将不断调整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项目,以优待证为识别认证载体,充分发挥优待证服务使用功能,更好地为持证人服务。
(三) 持证人凭优待证享受发放省份提供的优待服务。
鼓励各地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将本地提供的优待服务面向全国持证人开放。
(四)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为持证人提供多元化优待服务。
(五) 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积极推广优待证在本地区、相关行业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优待证使用范围、提高优待证知晓度。
在保持式样标准不变、主要功能不变、管理主体不变、工作流程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优待证搭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
(六) 退役军人事务部适时推出电子优待证,实现持证人信息在线查验、优待项目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有效衔接等功能。
(七) 在基于优待证开展金融领域应用时,应当按照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履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责任,切实保障持证人资金与信息安全。
(八)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逐步实现通过优待证关联的个人银行账户发放抚恤补助金、慰问金等。
二、贵州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进程
2022年1月7日起到2月底,六盘水市、贵阳市观山湖区、遵义市仁怀市所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其他市(州)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集中供养对象、军休人员可以申领优待证。
贵州省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安排部署,于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
目前,贵州省正在开展方案拟制、政策培训、系统调试、组织试点等相关工作,拟定于2022年3月在全省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