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西区投靠亲属落户办理指南
1、夫妻一方投靠落户。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附:(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2)结婚证。
2、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落户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附:(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2)户籍登记为非父(母 )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 )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3、(女婿、儿媳)与(岳父母、公婆)相互投靠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附:(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2)户籍登记为非父(母 )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 )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3)结婚证。
4、父母双亡,投靠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近亲属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附: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
2.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规范的被申请人父母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5、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附:
1.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
2.收养的,需出具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寄养的,需出具寄养协议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6、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
所需材料:
1.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婴儿和孤儿的花名册及基本情况说明;
2.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出具的DNA信息采集回执单;
3.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