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

地方特产2022-03-28 10:20:09佚名

大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

  政策名称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享受对象

  创业者

  政策内容

  对租用场地初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创办经营实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给予3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可按月折算,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对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标准上浮2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办的经营实体按照6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主要条件

  租用场地初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补贴参考标准

  3000元/年;

  3600元/年(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00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6000元/年(残疾人)。

  实施期限

  长期政策

  申请要件

  1.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和租赁发票复印件;

  4.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符合困难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可联网协查的除外);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原件、复印件);(可联网协查的除外)。

  6.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可联网协查的除外)

  申请渠道

  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保障机构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

  经办电话

  中山区 82745165

  西岗区 39661811

  沙河口区 84597069

  甘井子区 81121986

  旅顺口区 81616317

  普兰店 83112907

  瓦房店 85690081

  庄河市 89725653

  长海县 89882505

  金普新区 65891578

  高新园区 84597069

  长兴岛经济区 85098807

本文标签: 高校毕业生  场地  条件  贫困家庭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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