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俭小区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沈阳市皇姑区珠江街79号、79-1号、81号以及皇姑区天山路11号、13号,现该小区已经完工,拟进行实物配租。现将该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公示如下:
一、租金标准的制定依据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2012年第11号令)、《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沈房发【2020】4号)规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市场租金的70%),确定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户型及建筑面积类别
该批公租房分别为双室、三室户型。双室建筑面积为52.64、52.98、53.08、54.07、54.26、54.31、54.34、54.35、54.79、56.3、56.45、57.96、58.01、58.47、58.7、60.14、60.51、60.6、61.37、61.88、61.9、61.92、61.94、61.98、62.43、63.26、63.34、63.47、63.5、63.51、63.52、63.57、63.84、64.15、64.2、64.21、64.66、64.7、64.74、65.27、65.36、65.79、65.8、65.83、66.63、67.12、67.83、67.87、68.28、68.34、68.42、69.44、68.65、69.67、70.1、70.18、71.55、71.85、73.3、74.38、77.74、77.9、82.8、82.81、85.64、87.51平方米。
三室户型建筑面积为84.09、84.64、86.74、88.2、88.52、89.03、93.12、95.7、110.78、114.72、115、115.87平方米。
三、租金标准
1、基础租金:
(1)双室:建筑面积在52.64-53.08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10元;建筑面积54.07-54.79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20元;建筑面积在56.3-57.96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30元;建筑面积在58.01-60.6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40元;建筑面积在61.37-61.98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50元;筑面积在62.43-64.74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60元;筑面积在65.27-66.63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70元;筑面积在67.12-70.18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480元;筑面积在71.55-74.38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500元;筑面积在77.74-82.81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550元;筑面积在85.64-87.51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620元。
(2)三室:筑面积在84.09-89.03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620元;筑面积在93.12-95.57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650元;筑面积在110.78-115.87平方米的户型每月每套750元。
2.调整系数:
(1)以标准层,南、西南东南向为基准;底层与顶层分别减20元;东、西向在所属层南向租金基准上减20元;
(2)13#楼3单元3号房间,79#楼每层2、10、29号房间因客厅不规则,在所属朝向上再减10元。
3.具体租金标准详见附表(点击查看)。
沈阳市房产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