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下载

地方特产2022-03-28 19:20:05佚名

沈阳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下载

  租赁人才公寓申请和补贴申请

  (一)租赁人才公寓所需条件

  1.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A、B、C、D四类人才外,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我市户口或落户我市未满2年,且博士生不大于45周岁,硕士生不大于40周岁,本科生不大于35周岁,大专生不大于30周岁;

  2.申请人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租赁人才公寓审批要件

  1.《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

  2.申请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

  3.基础人才额外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认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租赁人才公寓申办流程

  线下申请:

  1.申请人通过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地点和户型等信息,可拨打电话或到店咨询有租赁意向的人才公寓,双方谈合后签订《租赁协议》,填写《认定表》(由人才公寓项目门店提供)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无房源情况下的排号顺序由申请人和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协商确定。

  2.申请人在签订《租赁协议》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审批要件、《租赁协议》和缴费发票(收据)到缴纳市级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认定申请。其中,A、B、C类人才由工作单位(创业实体)人事人员携《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租赁协议》、营业执照副本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统一提出认定申请。

  3.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学历、年龄、养老保险缴费等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告知申请人补贴优惠政策,在《认定表》上盖章并留存备案。

  线上申请:

  1.申请人通过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人才公寓项目门店地点和户型等信息,可拨打电话或到店咨询有租赁意向的人才公寓,双方谈合后签订《租赁协议》。

  2.申请人在项目门店通过人才公寓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认定信息,并上传审批要件(《认定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签字,项目门店盖章后拍照上传)、《租赁协议》和缴费发票(收据)等照片。

  3.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后给予确认指令。申请人可通过所居住的人才公寓项目门店查询通过信息。未通过的退回,可重新申请。

  4.A、B、C类人才不可线上申请。

  (四)申领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条件及审批流程

  1.申领人才公寓免租(房租)补贴的租赁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无自有住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2)未享受我市公租房及租赁补贴政策;

  (3)A、B、C类以外人才所在工作单位(创业实体)应为申请人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审批流程。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月统计上月本辖区内人员信息,依托大数据系统,就租赁人自有住房信息、享受福利性住房信息、社保缴纳等信息进行比对,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于当月10日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者在当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租赁人银行账户。

  3.其他说明。每名人才同一时间在我市仅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每套人才公寓仅有一名签约租赁人,且仅可由签约租赁人一人名义申请免租(房租)补贴。

  (五)A、B、C类人才轮候补贴申办流程

  1.申请人所申请的人才公寓项目无房源情况下,选择排号房源,填写《沈阳市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附件4)。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创业实体)人事人员携《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沈阳市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到单位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2.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申请人信息,受理申请,留存申请材料,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符合条件人员信息,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当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本文标签: 人才  公寓  申请人  沈阳市  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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