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范围:
(一)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经济、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司法、外事、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林、牧、渔业等领域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近5年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人选。
(四)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五)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和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工作,且取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六)列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1.取得副高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目前在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高层次人才认定年龄限制:
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享受待遇:
(一)创新创业场地支持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宁创业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创业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30元场租补贴,第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5元场租补贴。
(二)其他政策支持
(1)予以20万元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2)协调人才子女就近教育入学安排。
(3)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计算,D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除以上这些待遇,如属于南宁市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科技人才、海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教育领域人才、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艰苦边远地区人才等,还将享受相应的项目资助、科研补助、生活补助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