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可以随迁吗?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常见问答:
我是大专学历,现在在厦门岛外一家公司工作,请问根据新政策,我户口可以迁入岛外?小孩是否可以一起随迁?
根据新政规定:您还需具备合法稳定就业(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才可以迁入岛外父母名下的房子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