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人群:在我市进行实名登记的下列人员: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离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通过培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 2,000元/人。
四、补贴期限: 一次性。
五、补贴申请:用人单位在培训时间结束后2个月内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申请。
六、注意事项:在一年内已享受其他职业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本政策补贴。
拓展:就业创业一点通小程序里面能查看各项政策详细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