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方式
我校报考点统一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
考生可通过手机端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进行网上确认,二维码:
二、确认对象
选择“6509-新疆大学”报考点且在10月25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符合《关于“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补充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疆大学报考点公告》接收要求的报名考生。主要包括:
1. 新疆大学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2. 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
3. 因疫情管控滞乌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生。
三、网上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31日8:30至11月4日17:00,考生网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30。
强烈建议考生特别是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在11月1日17:00前完成资料上传,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无法完成网上确认。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10月31日--11月1日,考生集中网上提交确认材料。
(二)11月2日--11月4日,新疆大学报考点网上集中审核确认考生报考资格(集中审核阶段,考生仍可提交证明材料)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及其它要求的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四、网上确认结果反馈
考生网上提交相关照片材料后一般48小时内会有审核结果,考生请及时关注微信或手机短信通知或登录确认系统查看反馈结果。11月4日提交材料的考生,须在当天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提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即通过审核,考生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提示“待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及时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审核不通过,报名信息无效。
五、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
所有在新疆大学报考点(6509)参加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须上传第1-4项确认材料,根据自己报考身份实际情况分类选择上传第5-7项材料。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性质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考生提交的所有确认材料照片一般不小于100K,边框完整、亮度均匀,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审核结果将设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重新提交照片材料。
(一)必传材料
1. 考生本人照片
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JPG 或JPEG 格式,照片大小10M以内。宽高比例 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为保证照片与本人高度一致,避免考试入场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照片禁止PS,拍照请慎用美颜功能。
2. 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照片要求为JPG或JPEG 格式,大小10M以内。
3.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国徽面照片,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
4. 考生本人学历(学籍)照片
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照片,非应届生提交毕业证照片。
(1)应届毕业生—学生证
此处考生包括2023年9月前可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学生证,一般为学生证封面、照片页及本人信息页(须包含就读高校名称、本人照片及基本信息)。学生证丢失的可以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未取得本科学历的考生上传成绩证明或自学科目的考试合格证,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或就读证明(须包含入学年月、学制、预计毕业年月等重要信息)。
录取当年入学前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境外高校近期出具的成绩单或在读证明。
(2)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非应届毕业考生须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毕业证书,已获学位的考生需上传学位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类选择上传材料
1.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信息照片
(1)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乌考生
提交户籍信息或工作信息。户籍信息照片包含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工作信息照片为2022年6月至10月期间乌鲁木齐市工作单位为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
(2)因疫情管控滞乌考生
提交居住证明。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等,任意一项均可。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
提交符合条件的户籍信息和工作信息,工作单位和户籍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2.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照片
此项照片仅限网上报名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学历(学籍)信息校验通过的考生无须提交。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更改姓名考生须上传户口本(注明曾用名),更改身份证号考生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3.备用说明信息
考生各类需要补充说明的信息。“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此处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
六、注意事项
1. 新疆大学报考点报名确认工作全部采取网上确认方式,不接收任何考生的现场确认。
2. 网上确认对象为在“研招网”上报名并已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未交费考生不予确认。
3. 已交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确认系统,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4.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审核结果以招生单位的复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5.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基本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 因疫情管控滞乌考生须合理安排本人考试事宜,在乌备考。
7. 不在新疆大学报考点接收范围误选新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报考点,申请补报校验码重新报名重新选择报考点。
8.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发布信息。
七、咨询电话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991-8582567,各学院咨询电话见研究生院官网主页,网址:http://gs.xju.edu.cn/info/1102/3782.htm。电话答疑时间为10月31日-11月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咨询电话较多,如遇占线请耐心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