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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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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
1、预约当事人应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需和本人实际婚姻状况相符,如提供虚假信息登记处有权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预约时间内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变更预约时间,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再重新提交预约申请。
3、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4、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络预约系统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认证授权的唯一预约系统,系统版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所有,任何第三方组织或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由该组织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