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职工医疗保险结算年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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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后,非就业居民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期有什么变化?
答:2021年度吴江区非就业居民申报缴费期保持不变,仍为1月10日至3月25日。从2021年9月起,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至11月申报缴纳下一年度非就业居民医疗保险费。
例:吴江区户籍的李阿姨,在2021年1月10日至3月25日期间申报缴纳2021年度非就业居民医保费后,可以享受2021年度(2021年4月到12月)医保待遇。从2021年9月份开始,李阿姨要在每年9月至11月期间申报缴纳下一年度(每年1月至12月)的非就业居民医保费后,才可以正常享受下一年度的非就业居民医保待遇。
2.2021年度非就业居民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待遇有哪些调整?
答:2021年4月1日起,非就业居民普通门诊统筹额度从1000元增加至1200元。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医生的非就业居民,在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1200元限额内按65%结付;未签约且在一级医院及基层门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55%结付。
3.2021年度非就业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待遇有哪些调整?
答:2021年4月1日起,非就业居民参保人员每一结算年度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当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住院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
非就业居民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封顶线从2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其中4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75%;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5%;20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90%;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尽管2021非就业居民医保年度缩短了3个月,为不影响居民参保人员权益,非就业居民住院起付线、结付比例、住院次数累计、住院费用累计、住院封顶线等保持不变,仍以一个医保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如:居民的住院起付线、结付比例、住院封顶线均保持不变,住院次数、住院费用均在9个月内进行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