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保障范围:
第一项保障:
个人自付比例部分保障(医保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经惠州市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报销后,自付比例费用超过1万元部分,按95%报销,一年最高限额100万。
第二项保障:
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保障(医保政策外):住院费用中个人支付的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实行分段累计的阶梯式报销,一年最高限额100万元。
另外四项附加保障,分别是:
1.罕见病患者医疗保障
经罕见病诊疗协助网三级医疗机构确诊为罕见病的参保人,因治疗罕见病在中国大陆境内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住院、特定门诊和门诊医药费用,经“政府办医保”和前述保障一、保障二报销后,剩余个人支付2万元(含)以上部分,按50%报销,年累计报销限额20万元。
2.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保障
参保人在惠州市内与联合承办公司签订专项合作协议的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治未病”科室治疗,产生符合《中医诊疗服务特色项目表》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个人支付超过1000元后,按中医诊疗特色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报销,单次限额70元,年累计限额500元;同时可免费使用线上AI问诊,进行体质辨识。
3.特定疾病患者护理服务
对失能或半失能等特定疾病患者,在惠州市内的与联合承办公司签约的专业护理机构进行护理,所产生的护理服务费用,享受九折优惠,年累计优惠额度500元。
4.6周岁以下儿童关爱保障
6周岁以下参保人,在监护人为其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产生门诊医疗费用,超出门诊医保基金的年度支付限额后产生的门诊医疗费,按55%报销,单次限额70元,年累计限额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