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育儿假最新规定有多少天?
根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年9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在“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之后增加“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二、贵州省二孩、三孩生育政策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诊断为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照规定再生育子女。
三、贵州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的主要体现
一是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三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
二是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
三是明确要协同做好参保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四是明确要优化生育保险便民服务,除国家医保局规定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的资料外,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