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
1、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兰州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一类地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每月1166.4元(1458元×80%),二类地区(皋兰、永登、榆中)每月1130.4元(1413元×80%),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2、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参照兰州市现行低保标准确定,一类地区(五区)783元每人每月,二类地区(三县)589元每人每月,申领期限为3个月,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提醒:
失业补助金及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失业保险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