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各参保单位:
自2021年9月1日起,我市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上线使用,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医保网厅)。参保单位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的同时将无法办理医保业务,必须至医保网厅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否则,将直接影响参保单位员工医保购药、就医就诊报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医保网厅业务办理范围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单位的普通人员参保登记、增员、减员业务、核定征缴单、税务推送等业务功能。 (二)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社会团体单位的普通人员参保登记、增员、减员、核定征缴单、税务推送等业务功能。 (三)其他业务功能,以网厅课件为准。
二、参保单位医保网厅登陆方式
(一)医保网厅网址:点击进入。
(二)医保网厅登录方式
1.参保单位经办人或法人在各大APP应用商店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名注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即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的方式登录医保网厅。
2.也可通过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跳转到医保网厅进行登录。
三、参保单位医保网厅直播培训
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直播培训时间内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培训,掌握医保网厅的基本操作流程。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将网址复制至手机或电脑浏览器中即可参加直播培训。
(一)8月25日上午10:30时,第一轮参保单位医保网厅小鹅通直播培训地址:点击进入
(二)8月26日上午10:30时,第二轮参保单位医保网厅小鹅通直播培训地址:点击进入
(三)8月27日上午10:30时,第三轮参保单位医保网厅小鹅通直播培训地址:点击进入
四、参保单位医保网厅资料下载
参保单位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并下载操作手册等资料。
为减少参保单位办理医保业务来回跑路负担,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模式,从2021年9月1日起,各参保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征集推送、参保人员变动等各类医保业务,应及时在医保网厅上办理。医保网厅启用时间请关注市医疗保障部门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