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武义县对企业过年补贴标准

地方特产2022-12-23 15:46:48智慧百科

2023武义县对企业过年补贴标准

  《武义县强信心激活力助企“开门红”政策》

  一、提振企业信心增产扩能

  1. 支持工业企业勇夺“开门红”

  对2023年一季度工业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的企业,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含)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5万元;

  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企业,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含)奖励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5万元;

  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含)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企业,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20个百分点(含)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万元。

  2. 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

  对支撑作用突出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列入县“白名单”企业,在水、电、气等要素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3. 加大工业企业月度升规支持力度

  对2023年一季度月度升规的企业,在享受小升规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再奖励5万元;

  对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营业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4. 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力度

  对2023年一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3.0%以上的企业,企业“开门红”、一季度月度升规奖励金额上浮10%。

  5. 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

  对市级重点制造业项目,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0%以上且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在500—2000万元(不含)、2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

  二、聚力稳牢外贸基本盘

  1. 鼓励企业拓市场抢订单

  经商务部门认定,对全市外贸企业(含工业企业)在一季度派遣业务人员赴境外开展商务洽谈、参加展会等商务活动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照赴港澳台地区奖励0.5万元/人、赴日韩地区奖励1万元/人、赴东南亚地区奖励1.5万元/人、其他地区奖励3万元/人,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其中对2022年度出口额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每家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2. 鼓励外贸企业扩大出口

  上年度有出口实绩的企业,一季度同比增长的,给予一定奖励。

  3. 鼓励外贸企业保税区报关

  经商务部门认定,注册地在金华市域之外的外贸出口企业,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为武义县内企业,通过综保区出口的,对武义县内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三、全力激活消费市场

  1. 加大新入统批零企业支持力度

  对2022年新入统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分别达到50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6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于新入统的批发零售个体户,奖励标准及奖励金额减半。

  2. 加大限上批零企业支持力度

  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1000万以上的零售企业且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奖励3万元,每增长5个百分点再奖励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达25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500万以上的零售企业且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奖励2万元,每增长5个百分点再奖励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3. 对重点批发零售个体户,按企业奖励额的50%给予奖励。

  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重点限下企业(单位)给予5000元奖励。

  4. 支持开展大型展销促销活动

  对2023年一季度经县商务部门认定且活动场地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促销活动,给予单次活动场地、设备租赁和布展宣传以及委托第三方服务费用实际投入5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5. 加大商贸企业月度入库支持力度

  对2023年一季度月度入库商贸企业,在享受原有入库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

  6. 鼓励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

  对在武义县设立独立法人机构、2023年一季度二手车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库的汽车经销企业,按其2023年一季度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1. 推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开门红

  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规上企业,1—2月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万元;

  达到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20万元;

  达到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30万元。

  2. 大力支持住餐企业发展

  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额增长20%以上的限上住餐单位和限下住餐重点单位奖励0.5万元;

  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额正增长且达200万元以上的限上住餐单位奖励2万元,营业额每增加100万元,再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 大力支持旅行社复苏发展

  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额正增长且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限上旅行社奖励6万元,营业额每增加50万元,再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 加强金融要素保障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向上争取结构性货币政策资金额度,引导银行机构向上争取更多信贷资源和审批权限,加大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金融政策,力争一季度新增贷款30亿元,新增制造业贷款8亿元。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2023年1月1日-3月31日,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继续实施0.6%的融资担保费率。

  五、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1.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2023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对正常生产企业的金华市域外员工,在生产岗位工作的,且2023年1月在武缴纳养老保险的给予800元红包;

  对正常生产企业的金华市域外员工配偶来武过年的,给予配偶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金华市外省内5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8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1000元/人。

  鼓励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环境等措施,提高留武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

  2. 鼓励员工尽早返岗

  2023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对企业包车跨省点对点组织较为集中来源地的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包车费用8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对自行到我县企业返岗就业的外来员工,符合条件的据实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金华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其中自行跨省初次来武就业的脱贫人员交通补贴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

  3. 鼓励企业招工招才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自主招聘县外新员工,符合条件给予企业招才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大专以下600元/人、大专1000元/人、本科1500元/人、硕研2000元/人、博研5000元/人;

  对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线上线下公益性招聘会,按照招聘会规模大小给予补贴,招聘会规模在50家企业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5000元/场,规模在30-49家企业的,给予补贴3000元/场。

  4. 鼓励快递员留岗

  一季度达到规定工作时间和平均工作时长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防疫补助。快递小哥要采取防疫措施,做好自身防护。

  在1月15日至1月28日期间,达到平均时长的一线员工,另外给予每人200元“留岗礼包”。

  5. 组织开展暖心活动

  春节期间,对留武过年的外来员工,工商联、工会、团县委、妇联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发放购物券、消费券等形式的“过年礼包”。

  博物馆、城展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文体娱乐场所和国有的旅游景点,向外地留武职工免费开放。

  外来务工人员享受本县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同等待遇,人力资源部门春节期间免费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6. 提供“留武过年流量大礼包”

  各大电信运营商向留武过年的外来员工提供“留武过年流量大礼包”等优惠活动,引导留武职工以网上拜年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

  六、鼓励实施减免房租

  1. 实施国有房屋减租

  对一季度承租我县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幅度的减免。

  2. 鼓励非国有平台减免房租

  鼓励城区非国有资产的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电商产业基地、联保联供商场超市、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公共型货运场站、商品交易市场对入驻企业(经营户)减免租金,激活市场活力。

  注:本政策其所涉及的奖补资金,由财政局保障,政策涉及的员工补贴资金,由企业代为申报本政策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八大高耗能行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的除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级D类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本文标签: 万元  企业  同比增长  最高  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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