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公租房申请对象分为符合条件的本县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供申请表。
下载打印入口:宁乡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拓展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在实际产生租赁关系之前按月、按季、按年交纳。按季、按年交纳租金后中途退房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予以退还。保障对象无正当理由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超期占用期间的租金。
>>>宁乡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