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需提供如下材料进行预审:
① 婚姻状况为未婚的,请提供本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户口簿首页 、 户口簿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卡片)
②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书”(“ 离婚证 ”或“ 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 ”或“ 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需附生效证明) ”)
③ 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 配偶死亡证明 ”
④ 军人需提供本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军人证件( 军官证 或 士兵证 )”及“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