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流程
目前,青海省针对残疾人的“两项补贴”资格审查已实现“跨省通办”,持证残疾人到就近的村(社区)可以申请“两项补贴”。
1、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本人申请、本人户籍、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
4、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
5、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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