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温补贴常见问答

地方特产2022-03-29 10:20:10未知

太原高温补贴常见问答

  01、高温津贴是否可发可不发?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

  02、降温食品可代替高温津贴?

  外地一些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实物替代高温津贴的现象。这样不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03、坐办公室能领高温津贴吗?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04、上夜班能拿高温津贴吗?

  实际上,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并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到高温津贴。

  05、发高温津贴后能降低工资吗?

  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含高温津贴,因此,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06、因高温停止工作,扣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本文标签: 津贴  高温  防暑降温  劳动者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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