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指南
线上办理方式:点击此处办理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大厅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网上审核2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表格:无
收费金额:0元
办理时间: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等户籍管理规定、、各市办理户口登记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非婚生婴儿申报户口需持落户申请、父母一方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非婚生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的分娩证明或病历病案档案复印件(加盖医院行政公章或档案查询章)、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随父落户需一并提供)、非婚生育说明等材料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当地政务大厅办理。婴儿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需父母双方到辖区派出所填写《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准备材料:
1.*入户申请书(说明非婚生育情况)
2.*父母一方户口簿
3.*《出生医学证明》、原始户籍档案资料、DNA鉴定(随父落户提供)、法院文书,公证文书等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