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在天津异地换领身份证办理指南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户籍信息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01、申请材料
在天津市生活的外省市户籍居民持《天津市居住证》、《天津市蓝印户口簿》办理;在天津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凭《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办理;
在天津市生活的外省市户籍居民无法提供以上证件的,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后,凭《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补办居民身份证。
02、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03、办理地点
各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
04、办理时限
自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
05、领取方式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06、收费标准
换领每证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