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登记管理的通告
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强化我县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请还未进行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车主及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车驾管窗口登记上牌。
一、新国标电动车上牌登记所需材料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购车发票;
3、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4、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
二、其它事项
1、请广大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不要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2、经销商要依法经营,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3、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自2021年6月10日起,对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挂牌的行为,安义交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九条及《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安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9日